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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阵系列-员工购房,收入证明到底能不能开
由于疫情影响,出境游已经完全停摆一年多了,出境游旅行社目前能喘着气的都是之前财大气粗的大佬些,不得已,旅行社在20年到21年期间,陆续都进行了裁员,在这浩浩荡荡的裁员路上,总会遇上些“‘钉子户”,但这次,成都春风旅行社遇上的“钉子户”非同小可,我们一起来聊聊本期龙门阵,是啥子原因,让旅行社叫苦不迭?
一、先听故事
周小妹大学毕业就来到了成都春风旅行社当销售,已经五年时间了,19年的时候,周小妹眼看成都房价噌噌噌往上窜,就动了买房的心思,所幸摇号摇中了,就是排名稍微靠后,等到她选的时候,只剩下大平层了,咬咬牙,首付全家齐出力,贷款的时候,银行需要周小妹提供收入证明。周小妹每月工资3500,加上提成七七八八算下来大概7000元左右,每月房贷就有6000元,为了能够最大限度争取到银行放贷,周小妹找到旅行社,要求旅行社出具月收入15000元的收入证明,并且真诚表示,这个收入证明绝对不会另作他用,只作为申请银行购房贷款。
旅行社想到周小妹也是老员工了,平时工作也兢兢业业,没出过啥子差错,这个证明别个也是正当使用,人事部给老板报备了一声,就给周小妹戳了公章。
周小妹如愿以偿得到了银行贷款,顺利完成了购房。本来喜事一桩,哪里想到2020年初的疫情,让一切发生了变化。
成都春风旅行社一直做东南亚海岛游,疫情以来就再也没有开过张,人工、水电、房租账单一堆,老板焦头烂额也想不出更好更快的转型办法,于是公司面临裁员,周小妹也难逃此劫。
人事部找到周小妹的时候,她就大概猜出一二了,但房贷要还,周小妹才不想就这样被“扫地出门”,公司给的经济补偿金只能撑2个月,但是,如果,周小妹灵光一现,按照工资15000计算经济补偿金,至少可以撑小半年,自己再慢慢找工作,怎么算都比现在好过。
“好了,你们的意思我清楚,我也理解公司的难处,我走,没问题,但是劳动经济补偿金,必须给我按照15000元计算,不然,我就去劳动仲裁委告你们没给我发足工资,你们不仅要补足我每月15000元,还要赔偿我劳动经济补偿金。”
“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当初是你求到公司给你开的收入证明,你也承诺过只用来申请银行贷款,现在居然敢反过来咬公司!”
“你跟我在这吼啥子?!你们自己考虑清楚,拿出方案再来约我,我一天没得那么多时间听你们诉苦!”
周小妹说完,踩着高跟鞋,趾高气昂地走了,留下人事部经理气得拍桌子。
但事情总归要解决,遇上这么个“仙人”,成都春风旅行社如同掉进冰窟窿,急急忙忙找到我们,希望能有办法处理。
二、相关法律条款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凡事讲道理
1. 公司是否必须为员工开具收入证明?
用人单位给员工开具收入证明是应有的义务,只要员工要求开具的是“真实的收入证明”,单位就不应该拒绝。但是目前却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单位必须为员工开具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通常情况下,单位基于对员工的信任以及继续留用的前提下,都会给员工开具真实的,甚至是高开的收入证明。本案中,成都春风旅行社也不例外,正是基于周小妹长期工作给公司的印象,以及老板和人事部希望周小妹继续在公司留任,才为她出具远高于实际收入水平的收入证明。
2. 周小妹的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
收入证明上有成都春风旅行社的鲜红公章,所以该份收入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再结合《劳动合同法》当中的相关条款,周小妹是可以主张公司未能支付其足额的薪资,以要求公司在补足工资后再给予劳动补偿金。
如果春风旅行社也无法拿出相关证据证明周小妹的真实收入状况,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周小妹的赢面是很大的。之前也出过类似的案例,公司因为无法证明员工真实收入情况以及认可盖公章的真实性,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都没能翻身。
3. 公司应当如何化解?
作为春风旅行社,遇上该类情况,因为本身没有和员工再签订任何的补充协议,说明该收入证明的用途,此刻就需要拿出员工工资发放记录、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用以证明周小妹的真实收入水平,更重要的是,旅行社还需要证明当时出具该份协议的真实原因和背景。旅行社的证明难度更大,如果旅行社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周小妹的收入证明来源不合法,内容不真实,旅行社的赢面就很小了。
四、案件启发
1. 公司如何规避该类风险?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虚开收入证明,员工收入是多少就开多少,这是最好的规避风险的办法;
如果实在因为各种原因需要给员工虚开收入证明,最好与员工签订一份协议,或者要求员工提交一份申请书,说明该份收入证明是公司再不得已的情况下为员工出具,仅用于什么用途,并且注明该员工实际收入是多少,如果因为该份收入证明给公司带来损失,责任由谁来承担等等内容。
2. 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用人单位虚开收入证明的行为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银行做出错误的贷款决定,增大了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如果银行根据公司盖有公章的收入证明为申请人批准和发放了超过正常标准的按揭贷款而遭受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将有可能提供需要证明文件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贷款合同是员工与银行之间所签订,按照合同的相对性,银行只能追究债务人(员工)的违约责任,但用人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却侵害了银行合法权益权。用人单位在作出虚假收入证明时,具有主观故意,与员工共同构成了“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侵权行为。
虽然我国刑法并未对“虚开收入证明”的行为规定单独罪名,但结合虚开行为引发的后果,实务中不乏刑事罪名的认定。尤其当员工存在主观犯罪故意时,虽然公司未直接从事犯罪行为,但很可能因其协助行为被认定为“帮助犯”甚至“共犯”,从而承担相关刑事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就常常与“虚假证明”相关。
(参考:《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在此,旅游独角兽提醒各位旅行社老板及人事,开具证明要三思,盖有公章的文书更不要随意流传,维护员工利益,也要保护企业自身的安全。好了,本期龙门阵就到这,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