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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断了,车停了,游客返程费用该怎么承担?

来源:旅游独角兽 发布:2024年08月07日 作者:曲长帅 人气:63
2024年8月3日凌晨,雅康高速公路康定至泸定段日地1号隧道至2号隧道处,因突遇山洪泥石流隧间桥垮塌,G4218雅叶高速公路泸定至康定段K120+200处突发地质灾害,造成双向道路中断,现已在天全和康定收费站实施主线交通管制,并关闭沿线收费站。同时,G318也断道。

导读

2024年8月3日凌晨,雅康高速公路康定至泸定段日地1号隧道至2号隧道处,因突遇山洪泥石流隧间桥垮塌,G4218雅叶高速公路泸定至康定段K120+200处突发地质灾害,造成双向道路中断,现已在天全和康定收费站实施主线交通管制,并关闭沿线收费站。同时,G318也断道。


这个暑期并不太平,全国各地的暴雨洪水,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火车动车高铁等停运,泥石流滑坡断路,洪水冲断了高速路桥等等,那么旅游途中的游客,旅行社该怎么处理?产生的相关费用该怎么承担?


这是最近一段时间,本律师被问到最多的问题,今天就通过本篇文章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第一: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根据《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载明: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即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意外事件的,旅行社与游客均不承担责任,这里的责任是指违约责任,但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第二:处理的基本原理

根据《旅游法》之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另外根据《旅游法》第六十八条“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根据《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载明“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已经给出了比较详细的解决和处理方案,但是在实务操作中还是存在多种情况,接下来再详细地解读一下。


第三:实务操作指引

情景一:

如张三在独角兽旅行社报名参加川西五日游,在行程第三天,路上发生泥石流,导致318国道中断,这种情况下,旅行社应该怎么处理?


(1)可先协商变更

比如调整后面两天的行程,重新进行规划,或者进行绕路对后续部分的景点游览顺序进行调整或者取消,如果游客同意,签订《行程变更确认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可协商解除

如果上述方案,游客不同意或不同意承担费用,旅行社也不愿意承担的,双方可在当地解除旅游合同,此时,旅行社应当将该游客未产生的费用退给游客。

双方如果可以达成一致,则签订《旅游合同解除协议书》。


如果不能达成,旅行社给出相应方案后,也可以解除旅游合同,不属于甩团。但是应当协助游客返回出发地或游客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此产生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当然,这个分担,没有具体比例的明文规定,一般情况下,55分比较公平,但是增加的费用比较高的情况下,游客承担较多一些本律师认为比较合理。


(3)既不同意变更也不同意解除

本律师就遇到过这种撒泼耍混的游客,什么处理方案都不同意,就赖在那不走要求旅行社退全款的。


如果是这种情况,旅行社也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也就是单方解除合同,并告知应当退还的费用,如果游客不配合该走就走。


在此,特别提醒,在操作这个“走”的时候,要注意留存证据,比如给出的各项方案,以及处理意见,以及双方减损的原则,且可以在当地派出所进行备案,然后再走,不然被认定成甩团就不划算了。


情景二:

如张三在独角兽旅行社报名了新疆15日游,在行程的第13天,旅行社从铁路部门了解到,14日返程的火车大概率要取消,此时,旅行社提出可选择乘坐飞机回程,但是要增加费用,这个费用该谁承担?


(1)变更回程的交通工具,其实也属于对旅游合同内容的变更。按照《旅游法》的处理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游客承担。在确认后,双方应当签订《旅游合同变更确认书》。


(2)但是如果,在当天,铁路部门发出正式通知,火车停运,造成游客滞留的,由旅行社进行安排,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同样,这里的分担,也没有具体比例的规定,55分相对公平,但是费用高的话,游客应当承担的更多才公平。


情景三:

如张三在独角兽旅行社报名了北海7日游,在行程最后一天,因为暴雨原因导致火车停运(旅行社安排的是绿皮火车硬卧),旅行社可安排其他车次的动车回程,但是张三却执意乘坐飞机回程,比硬卧车票增加了2000元每人,比动车车票增加了1500元每人,这个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这种情况下,旅行社和游客都应当明白一个道理,不管是否是不可抗力导致的投诉或损失等,双方都应当在减损的原则下进行处理,而不是扩大各自的损失。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张三显然是在扩大损失,当然也可能张三出于其他原因必须乘坐飞机,但是从旅行社处理的角度来看,乘坐动车回程更加合理,且可按照乘坐动车回程增加的费用,由双方进行合理分担。但是乘坐飞机增加的费用,旅行社再进行分担不太合适,即便是要分担也只能参考乘坐动车回程增加费用的比例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