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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未通过导致的损失,由谁承担?

来源:旅游独角兽 发布:2024年08月07日 作者:潘黄波 人气:78
上周拜访顾问单位,有家旅行社质检找到我沟通了一个旅游投诉:春节期间,张先生与妻子报名参加新西兰旅游,形式为落地组团,游客的签证和往返大交通都是不含的。客人订购旅游产品后,自行向新西兰使领馆申请了签证,但在出团时,因签证原因,未能入境。客人随后找到旅行社,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的旅游团款。旅行社质检人员对这个问题很是疼痛,一方面旅游投诉需要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客人签证被拒不是旅行社原因,且旅行社跟境外供应商沟通过退款事宜,但均遭到拒绝。一时间这个旅游投诉陷入了两难境地。

一、案情简介



上周拜访顾问单位,有家旅行社质检找到我沟通了一个旅游投诉:春节期间,张先生与妻子报名参加新西兰旅游,形式为落地组团,游客的签证和往返大交通都是不含的。客人订购旅游产品后,自行向新西兰使领馆申请了签证,但在出团时,因签证原因,未能入境。


客人随后找到旅行社,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的旅游团款。旅行社质检人员对这个问题很是疼痛,一方面旅游投诉需要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客人签证被拒不是旅行社原因,且旅行社跟境外供应商沟通过退款事宜,但均遭到拒绝。一时间这个旅游投诉陷入了两难境地。


二、律师分析



(一)法律规范

《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如果是旅行社原因导致客人无法正常出签,那么旅行社肯定存在责任,只能进行补救措施,否则不仅要承担客人的签证费损失,还有可能承担客人其他的实际损失费用。但本案是因为客人自己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签,旅行社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包含已经向境外地接社支付的无法退还的费用,都应当由客人来承担。


(二)签证未出签的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

由于签证被拒签的情况多种多样,例如领馆问题、客人自身的问题、材料问题等等都有可能造成客人被拒签或者签证延迟。如果是旅行社代为办理签证的,旅行社在为客人代办签证时,应当提前告知客人相关注意事项,以及旅行社免责的相关条款和信息,避免出现问题后,旅行社与客人之间发生纠纷。


本案中,张先生是自己申请的签证,全程旅行社未参与其申请签证的过错,因此对于因签证原因未能实际出境的,最终被拒签的结果,不是旅行社可以控制的,所以本案中签证被拒签的事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三)相关损失是否应当由客人承担?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顾名思义为实际上造成的财务减少、灭失或毁损,以及因此增加的支出。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损失或其他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春节期间属于旅游旺季,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都在新西兰进行观光旅游,所以新西兰当地的餐厅、酒店等产品完全就是见风涨,不说跟股市一样一分钟一个价,也是一天变好几次。针对这种特殊情况,旅行社只能在客人支付预付款时,就开始进行项目预定。


虽然不管什么原因,旅行社在签证没有出来之前,就开始预订相关项目并支付了费用,是具有一定风险的,一旦客人签证没有出来,预定的项目就会有损失,这个损失费用谁来承担?如何承担?就变成了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症结点。


如果旅行社在预订项目之前,告知了游客该情况并征得了游客的同意,换句话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也就没什么好说的。问题就在旅行社没有告知客人,这种情况下的话,旅行社就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对于此类情况,建议旅行社最好在预订前提前对客人进行告知,并征得客人的同意。


因此,签证问题只要旅行社在送签没有过失过错,就无需为客人被拒签承担责任,签证费损失也由客人自行承担;另外新西兰的相关费用,如果旅行社没有告知过客人并征得客人同意,这个费用只能旅行社自己承担。


三、法律建议



旅行社和游客之间因为签证问题引发纠纷不在少数,怎样才能尽可能避免大家因此起争执呢?本律师总结了以下几点,供旅行社参考。


1.帮客人代办签证时,一定要告知清楚客人所需资料、资料收取截止时间、出签风险以及旅行社的免责条款,让客人做到心中有数。


2.收到客人资料后,旅行社应当核对客人基本资料,包括护照是否过期、资料是否有缺失等,及时告知客人并要求客人在一个时间段之内送达。


3.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在签证没有出来之前就预订项目,一定要告知客人实际情况与风险,并征得客人同意。


4.与客人沟通注意事项时,尽量使用书面方式,保留相关告知证据。